向丹霞山管委会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也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丹霞山管委会将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1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丹霞山管委会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丹霞山管委会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丹霞山管委会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详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公众可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网()和丹霞山管委会官方网站()★★■◆,查找丹霞山管委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丹霞山管委会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7.对所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丹霞山管委会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丹霞山管委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丹霞山管委会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丹霞山管委会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丹霞山管委会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丹霞山管委会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丹霞山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丹霞山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丹霞山管委会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线。
1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告知获取的途径。
地址:韶关市丹霞山外山门丹霞山管委会办公楼三楼304室,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丹霞山管委会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丹霞山管委会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丹霞山管委会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